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流程与实体进行全方位管理,以“优化分配、常态监管、强化协作”方式,通过全流程监管实现案件从受理到归档的闭环管理,确保司法办案规范有序。
一是实行繁简分流,推动案件分配最优化。坚持“随机分案为主、 指定分案为辅”,确保案件分配公平,减少人为干预。民事、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根据实际办案需求与各办案组专长, 实行指定分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实现科学分配与专业效能的有机统一。
二是常态化流程监控,紧盯程序规范。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于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及时等问题,立即通过口头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督促纠正,程序问题即时整改率100%。
三是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凝聚法律监督合力。深挖部门联动内生动力,探索“案管牵头、业务主导、全员参与” 的协同机制,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实现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一体化履职,2025年1月以来移送内部法律监督线索10余件,成案率100%。
在推进“三个管理”过程中,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提质效、全覆盖、压责任”,实现“管理”与“能力”双提升。
一是创新开展法律文书评选与案例交流会动,打好能力提升“组合拳”。通过匿名评选审查报告等文书,带动全院文书质量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案例交流会,推动青年干警案例撰写能力和办案质效整体跃升,达到“以评促学、以案提效”。
二是采取“自查+互查+评查”模式,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严格落实承办人结案前全面自查并填写《案件自查表》制度,2025年以来检察官自查率达100%,业务部门每月对已结案件进行交叉检查,核查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形成检查台账,实现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 案管部门组织评查相合,做到“每案必检”。
三是注重结果导向,压实管理责任。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月台账,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和承办部门,对认领问题及时整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干警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主动自查成为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