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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检察】持续深化“三个管理” 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精、规、高”发展
时间:2026-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持续深化“三个管理”

全面提升检察工作

“精、规、高”发展

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以持续深化“三个管理”为核心,不断细化管理举措、优化工作模式,提升管理效能,有力促进检察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高质效发展。

一、聚焦业务发展优化业务管

理,构建检察“大管理” 工作格局

业务管理是检察工作的“指挥棒”,永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机制、强赋能、重分析”,不断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一是推动标准先行,夯实制度基础。制定《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工作方案》,创建“五查机制”监管体系,制作“五查”流程图,明确案件归档要求,细化案件评查标准,规范案件检查流程,为各项工作环节提供明确标准。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实现全流程智能监管。借助数据应用助手、校验管家、AI法律监督系统等大数据平台,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办案趋势,智能预警超期、 瑕疵、文书错漏等问题,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评查”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着力实现办案质效显著跃升。

三是注重数据分析研判,服务决策参考。开展常态化数据分析研判和办案质效分析,及时梳理业务数据背后的司法规律和业务态势,注重从办案质效分析中发现典型问题、前瞻性问题、趋势性问题,围绕有前科人员再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形成分析报告2篇,为科学决策和检察管理实践提供参考依据。

二、注重全流程监管规范案件管

理,形成闭环监管体系

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流程与实体进行全方位管理,以“优化分配、常态监管、强化协作”方式,通过全流程监管实现案件从受理到归档的闭环管理,确保司法办案规范有序。

一是实行繁简分流,推动案件分配最优化。坚持“随机分案为主、 指定分案为辅”,确保案件分配公平,减少人为干预。民事、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根据实际办案需求与各办案组专长, 实行指定分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实现科学分配与专业效能的有机统一。

二是常态化流程监控,紧盯程序规范。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于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及时等问题,立即通过口头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督促纠正,程序问题即时整改率100%。

三是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凝聚法律监督合力。深挖部门联动内生动力,探索“案管牵头、业务主导、全员参与” 的协同机制,案件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实现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一体化履职,2025年1月以来移送内部法律监督线索10余件,成案率100%。


三、聚焦质效提升压实质量管理,

激活“三个管理”内生动力

在推进“三个管理”过程中,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提质效、全覆盖、压责任”,实现“管理”与“能力”双提升。

一是创新开展法律文书评选与案例交流会动,打好能力提升“组合拳”。通过匿名评选审查报告等文书,带动全院文书质量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案例交流会,推动青年干警案例撰写能力和办案质效整体跃升,达到“以评促学、以案提效”。

二是采取“自查+互查+评查”模式,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严格落实承办人结案前全面自查并填写《案件自查表》制度,2025年以来检察官自查率达100%,业务部门每月对已结案件进行交叉检查,核查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形成检查台账,实现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 案管部门组织评查相合,做到“每案必检”。

三是注重结果导向,压实管理责任。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月台账,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和承办部门,对认领问题及时整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干警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主动自查成为工作常态。

供稿:曲亮亮

初审:索妮

复审:常卓

终审: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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