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负责统筹接受外部监督工作。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特约检察员。组织协调和督办相关交办案件、事项。组织协调检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司法警察管理、训练工作。监督检查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管理司法警察警衔、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协助司法办案,提供警务保障。
制定实施本院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技术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司法办案技术协助工作。负责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检察信息数据中心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