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院概况
第四检察部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负责办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本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永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   >>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互动平台   >>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监督信箱
网上咨询平台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案件流程性信息查询
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
法律文书网上公开

版权所有: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1号 邮编:1321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